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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乌兰察布市2023年退役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笔试考务及相关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4-04-11 18:07 浏览:409

   按照《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〈关于做好大学本科毕业生参军入伍优待工作〉的通知》(乌政办发〔2021〕19号)的通知规定,在各旗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组织下,各地区人武部、组织、公安、人社、教育等相关部门已对2021年入伍、2023年退役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完成了现场报名、资格审查和档案量化评分公示等工作,并确定了参加笔试人员名单。现将笔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加笔试人员范围
  2021年入伍、2023年退役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花名表(详见附件)。

二、笔试程序
(一)准考证由各旗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打印,领取准考证时间:2024年4月15日9:00—4月15日18:00。
(二)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。
(三)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,笔试满分为100分。笔试成绩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。
(四)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,按照笔试时间要求,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。
(五)总成绩核算:总成绩=笔试成绩+档案加分,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。

三、确定拟聘用人员
(一)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名顺序,按照各旗县市区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的50%比例(出现非整数时进一),由旗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。
(二)编制部门提供岗位后,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笔试成绩组织选岗,并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移工作。
(三)笔试成绩相同者,采取加试方式进行。
(四)拟聘用人员自愿申请放弃聘用机会的,按照该笔试成绩依次递补。
(五)笔试期间,如发现退役士兵作弊的,取消资格,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。

四、公示与聘用
(一)拟聘用人员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(二)公示期满,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,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;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,暂缓聘用,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;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办理聘用手续。
(三)聘用单位凭聘用文件到编制、人社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。聘用文件下发后,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,不再进行递补。通过笔试进入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列入事业单位编制,依法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和各项保险、福利等待遇。
政策咨询电话:0474-8152032(市征兵办)0474-8257991(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) 
监督电话:0474-8300585(驻乌兰察布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
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:0474-8288958
集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:0474-8180325
丰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:0474-3260633
察右前旗退役军人事务局:0474-2263331
察右中旗退役军人事务局:0474-5699482
察右后旗退役军人事务局:0474-6585101
四子王旗退役军人事务局:0474-5216702
卓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:0474-4705515
凉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:0474-4201163
兴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:0474-7211745
商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:0474-6815813
化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:0474-7986188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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